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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单车载人 罚款2000元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1月5日  来源/作者 baidu

  1.非机动车不得违反现行规定。在允许通行的路段,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从道牙算起原则上不得超过1.5米。

  2.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违反规定的处100元罚款。

  3.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负载1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处200元罚款,拒绝缴纳罚款的扣留车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扣留车辆,分别处1000元罚款和2000元罚款。

  4.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确保安全。在设有人行横道或者人行过街设施两侧各200米范围内横过机动车道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人行过街设施通过;在没有人行横道和人行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的,应当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尽快直行通过。

  交警提示】 视情节交警可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安排协助执勤,但原则上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予安排。对不服从交警管理、不接受处罚,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拘留等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交警将对条例各项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对行人非机动车的整治将从下周起实施,各个辖区大队将专门成立巡逻组,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将采取流动执法车带拖车的巡查模式开展,对机动车不礼让的情况也将通过视频取证等方式加强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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