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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欲征交通拥堵费先过三关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4月16日  来源/作者 南都报

  前日,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安排的记者招待会上,深圳市长许宗衡在回答深圳是否开征交通拥堵费问题时表示,深圳正作全面研究,会很慎重、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

  开征交通拥堵费是一个摆在深圳市政府面前的难题,放眼全国,曾经像深圳一样对开征此费跃跃欲试者颇多,如上海、杭州等,但最终真正敢把想法变成现实的地方尚未出现,因为这根本就是一个于法律上没有依据的伪问题。如果不是考虑到深圳是一个特区,且深圳特区人大有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特区立法权这一特殊前提,我们甚至没有必要就此展开讨论。

  某些城市之所以雷声大雨点小,无法将这个收费项目付诸实践,首先就是因为他们不能绕开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该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而第五十九条所规定的允许收费公路仅包括以下三种: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而现在存在拥堵的繁华路段多是市政路,很少有符合以上条件者,所以倘无此法律限制,估计国内开征交通拥堵费的城市早就遍地开花了。仅此一点就注定我们不能随便拿个新加坡或伦敦如何就来说事。

  就交通拥堵费征收问题,市长许宗衡称“在我们城市的公共交通体系还不够完备、公共交通体系运输方式不够健全,还不能完全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的情况下,一些带有直接影响到老百姓利益的公共政策推出要谨慎”,市长固然提到了问题的症结之一,但这或许并不是问题的全部。

  我们不妨暂且抛去法律依据层面的讨论,仅从该方案的效果出发,分析一下它是否可行。

  首先,该方案如欲付诸实施,必须面对普通市民的福利降低的窘迫。因为如果真的将那些私家车主逼到公交车上,又无法在空间已抓襟见肘的繁华路段迅速扩容公交系统,那么,不但这部分私家车主会大叹辛苦,而底层百姓同样会觉得今不如昔。这样的例子在北京就已出现过,为了让大家去坐公交,北京市政府以财政补贴的方式把公交票价从六角降至四角,结果路面交通不见疏缓,反倒把许多平素骑车或步行的人吸引上来,导致早就拥挤不堪的公交车变得像一锅沸腾水煮鱼。

  其次,该方案能否起到减少车流的作用仍存疑问。因为如果拥堵费收少了,起不到作用,收多了,则人为地提升了生活及工作成本,依伦敦和纽约的标准看,这个费用差不多是一天一车6-8公升97号汽油的水平。如果按这个标准套用,绝大多数司机确实会对繁华地段避而远之,但长久下去,成本高企,除了政府能暂时收些费用,恐怕很难说出其他好处。就以伦敦为例,利文斯通竞选新一任伦敦市长时,又祭出扩大征收拥堵费区域和费用的招数,结果引来一片嘘声,因为大多数人并不认为这招真的管用。

  第三个疑问,该方案能否过得了深圳市民这一关。据媒体报道,杭州曾对类似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结果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市民持反对意见。很难想象深圳市民会集体“狠斗私字一闪念”,让这个方案圆满通过。

  限制私家车鼓励公交的思路肯定是对的,但面对交通拥堵,难道只有开征拥堵费一招?早就有人质疑此为懒政,香港、澳门、东京都是极有理由开征拥堵费的城市,但事实上这些地方既没有征,交通路况也好过深圳,三人行必有我师,在这事上何必一定认准新加坡?

  当城市的秩序与福利相冲突时,最好交由市民自己决定,只有相信多数市民都是理性的,才能促使好方案尽快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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