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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讨薪别拿生命作赌注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11月30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协调解决几千元的欠薪问题,收拾不良老板,对于劳动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来说并不困难。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1000元还是430元?对于今日的杨增朝,这个问题已经没有价值―――而4天之前,正是在讨回这些钱无望之后,23岁的他选择了自焚,致全身90%面积烧伤,86%深度烧伤!

    自焚,跳楼,跳塔,堵路,裸奔……事实上,在接近年尾岁末之际,总有一些工人会选择与杨增朝一样,用极端的方式讨薪和维权。

    生命无价―――拿一个年轻的生命去博取4位数抑或5位数的被拖欠工资,在旁观者看来除了惋惜,还有疑惑:极端讨薪者有着怎样的困惑与无奈?用生命作为筹码的博弈来自怎样的绝望之下?在一个倡导法治的国度,他们又为何放弃法律维权而选择拿生命铤而走险?

    “极端方式讨薪的悲剧代价惨重令人痛心,如果工人用理性合法的途径维权,这样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李连钢呼吁,劳动部门将会采取切实措施,在年底欠薪高发期重点保护工人的利益。

    极端个案 为讨千元自焚

    坐在深圳市龙岗区山厦医院的手术室外,21岁的刘小丽不敢设想和计划自己未来的人生。

    11月25日上午,刘小丽尚未领取结婚证的丈夫杨增朝,在向两人工作的长满手袋厂老板和厂长讨要工资未果之后,选择将工厂一桶极易挥发的白电油泼向了自己的身上,随后全身起火自焚。大火扑灭之后,杨增朝早已模样全非,医院的诊断显示,杨全身90%面积烧伤、86%面积深度烧伤,尽管已经进行了手术,医生仍然难以保证杨增朝脱离了生命危险。

    回家看望重病中1岁零3个月的儿子和老母亲,是杨增朝和刘小丽坚决辞掉才进厂10余天的工作的直接原因。而结清200多个小时劳动所得的1000余元工资,是两人凑足600余元回家路费的唯一寄托。讨薪遭拒后,杨增朝选择了泼油和自焚。

    “他之前从没说过想死的话,我也没看到任何这方面的迹象。”刘小丽至今也不清楚,为何丈夫会选择这样的极端方式。

    “杨增朝长期处于贫困状态,拿不到几百元的路费回家看儿子,成了压垮他神经的最后一根稻草。”昨日下午,中国心理咨询网深圳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戴影频分析,要回工资作为路费,回家看望病了40多天的儿子和老母亲,是当时的杨增朝唯一的目标,一旦这个目标因为讨薪不成而绝望,杨增朝最后的希望破灭,因此走上极端之路。

    事实上,每年临近岁末年终之时,跳楼、跳塔、堵路、裸奔甚至是自残等极端的行为,时常被讨薪工人们所用。“每年11月、12月和1月份,都是工人讨薪事件多发期,也是极端讨薪事件的多发期。”昨日下午,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李连钢对记者表示。

    “春节回家与亲人团聚,一年辛劳为家庭带来改变,是大多数中国农民工生活的希望所在,一旦年关被欠薪,这些最后的生活希望破灭,可能走上极端。”戴影频认为,岁末年终极端讨薪事件多发,有深刻的社会和心理原因,一旦欠薪成为压垮工人生活希望的最后一根稻草,就可能酿出惨剧。

    极端维权 法律意识淡薄

    “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极端讨薪的工人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昨日下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肖文全律师认为,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已经拥有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不通过法律途径而直接选择极端方式讨薪,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据了解,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无论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还是深圳市政府颁布的相关地方法规条例,都有关于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和欠薪问题的规定。

    “工人讨薪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以类似自焚、跳楼和堵路这些极端行为讨薪,就是法律所不提倡甚至是违法的。”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李连钢表示,每年接近年底,欠薪问题都被列入劳动部门的重点工作,依法讨薪的渠道一直都很畅通。李连钢介绍,在深圳各级劳动部门,年底解决欠薪问题是工作的重点之一,无论是单个还是群体讨薪,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极端讨薪者缺乏法律意识,不了解劳动执法部门功能和相关法律法规,有些也对执法部门缺乏了解和信任。”李连钢坦承。

    依法讨薪 成本高执行难

    “工人选择极端方式讨薪而不是法律途径,也有现实的难题,主要体现在法律讨薪的成本高,耗时长和执行难。”肖文全律师认为,除了缺乏法律意识之外,依法讨薪之路不为一些工人选择,也有着现实的因素。

    杨增朝在走上极端自焚之路前,也曾一度寄希望于劳动执法部门,不过却是在强势的厂长要求之下。“我们要80%,厂长说没这个规定,要得到劳动局的通知才给。”刘小丽回忆,11月24日下午,杨增朝和自己曾数次拨打劳动部门电话,却因无人接听而放弃,事后才知当天为周六没人上班。

    “只要有欠薪,一定有部门管,一定会解决。和依法讨薪相比,极端行为讨薪的个人成本,才是最高的。”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李连钢认为,对于个人来讲,选择法律途径维权,依靠劳动等政府部门,显然成本更小。

    李连钢认为,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在处理欠薪问题上,也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要求企业发工资,对于劳动部门和法院来说,都不是很难的事情,完全可以做到的。”

    “选择用个人的生命作筹码,还是走法律维权讨薪,哪个拿回工资的可能性更大?肯定是后者!”李连钢认为,面对执法部门和相关法规对于欠薪问题的严厉经济处罚,绝大多数企业主难以强硬,而这却不为一些工人所了解。

    ■声音

    “在处理讨薪的问题上,劳动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一定是坚决站在工人一边的。”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李连钢

    协调解决几千元的欠薪问题,收拾不良老板,对于劳动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来说并不困难。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相关知识 

    合法讨薪途径

    ●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向信访部门投诉

    ●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支付

    ●向基层政府申请调解

相关标签:欠薪 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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