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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单车上路真开罚啦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4月18日  来源/作者 baidu

  目前,对于未按通行规定行驶的车辆,交警部门将采取暂扣车辆,罚款500元。现场民警不直接对驾驶员进行罚款处罚。驾驶员在登记有关信息后,可于次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缴纳罚款后,凭发票等单据领回车辆。对于迟迟不缴纳罚款的电单车,交警部门将参照“禁摩”的有关法律规定,在三个月后依法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仍未按期处理的,将被依法集中销毁。

  误区4:非限行路段能随便骑

  不按交通法规通行也要处罚

  目前,深圳道路总长6 0 0 0多公里,其中限制电单车通行的道路长度约为4 5 7公里。限行路段不让骑,是否意味着非限行路段就可以随便走了呢?

  交警部门表示,实际上,在非限行路段,电单车的违法行为也将受到处罚。目前,交警部门重点对电单车的违法载人载物、冲红灯以及上机动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中,违法载人载物最高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处罚。

  误区5:

  通告到期就可继续上路

  限行令到期后将延期

  不少电单车主认为,交警部门此次的限电举措或许只是一个临时性措施,6月30日限行期满后,电单车仍可上路。对此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明确答复,6月30日本次通告到期后,交警部门仍然会继续发布通告采取限行。限行范围路段以及时段等有可能调整,但并不意味着到期解禁。

  □相关规定

  处罚标准

  驾驶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暂扣车辆、罚500元。

  驾驶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上在道路行驶的:暂扣车辆、罚1000元。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暂扣车辆、罚2000元。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暂扣车辆、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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