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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限电开罚 冲禁令者直接扣车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4月16日  来源/作者 baidu

  记者:如果和特殊行业关系好,借辆电单车不是可以照样开?

  交警部门:对特殊行业车辆,采取人车对应进行备案的方法进行管理;他人驾驶特殊行业车辆在限行道路行驶,将依法查处。

  记者目击

  4月11日:电单车

  频频与汽车争道

  4月11日下午2:40,记者来到皇岗-笋岗路口,看到该道路两边的人行道平整宽阔,甚至建有绿道,但仍有部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与机动车争道,执勤交警将一辆沿笋岗路西往东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拦下,经过询问,该车驾驶员表示自己是一名送报员,正准备去喷涂车辆外观,公司也正在对车辆办理相关手续,不属于违反限行规定。执勤交警表示在敬告期内对电动车驶入限行区域的仍然采取宣传教育的方式,也希望车辆尽快办理合法手续。但针对该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交警仍然进行了处罚。

  此时,一辆全车喷涂天蓝色的快递行业电动车驶来,记者采访驾驶人得知,该车已经申请办理了手续,车辆也按规定统一喷涂了蓝色,平时车辆载的都是快递收的小件物品,不会违反载物规定,交警向其发放了“限电”的宣传单,并希望其继续按照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驶。当天两个小时的行动中,交警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教育冲禁令电动车486辆,查扣电动车165辆,处理电动自行车其他各类交通违法524宗。

  限行措施

  主干道和大多城区道路“限电”

  根据《关于在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每日0时至24时,我市包括沿河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的城市快速干道;笋岗路、深南路等城市主干道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但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限制措施限制。

  为给市民一个缓冲期,市交警局宣布4月1日至4月15日为“限电”宣传教育缓冲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教育放行。从4月1日起,交警已经开始严格依法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含特殊行业车辆)在道路上违法载人载物,以及上机动车道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日起,交警将依法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含特殊行业车辆)在其他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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