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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取走疑犯巨额存款潜逃国外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2月22日  来源/作者 baidu

  深圳市民刘某明因为涉嫌职务犯罪,被南山高新派出所民警带走调查,后被判刑。但离奇的是,男子被羁押期间,银行卡内近百万元存款不翼而飞。南山警方证实,2010年12月,一办案民警取走刘某明卡内存款77万元,并收受其家属给予的15万元“活动费”,事后潜逃国外,检方以诈骗罪批捕,目前尚在追逃。

  事主涉嫌受贿罪被捕

  刘某明生于1974年,案发前就职于深圳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是中兴通讯的控股子公司。

  相关的判决书显示,刘某明在2004年4月进入这家公司,担任结构工艺工程师,负责公司产品零件的表面处理技术,并对公司二级供应商的样品进行测试。

  2010年的10月27日下午,刘某明被警察从公司带走。2011年8月5日,刘某明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目前刘某明已经恢复自由。不过,就在刘某明被羁押期间,他的银行卡内的数十万元存款却不翼而飞。

  银行卡被警方查扣

  刘某明向南都记者提供了账户的交易明细表。一张尾数为0077的招行卡显示,2010年10月28日,也就是刘某明被抓获的第二天,有人通过A T M机共8次从这张卡上取款,每次取款金额为2500元。

  这张交易明细表还显示,10月28日,从这张卡上又取出101786元和300183元。11月1日,又有人从柜台取走了共计45万元。此后又连续取走款项,最后一笔款项在11月2日被取走,取款金额为500元,卡内最终余额仅为75.81元。算上扣除的手续费,这张卡被取走的钱共计77万多元。

  除了这张银行卡,刘某明的其他5张银行卡均出现这样的取款记录。在2010年10月28日到11月5日之间,也就是案发后几天,这些卡或被从柜台内大笔取款或者零碎从A T M机上取现,最后多只剩下零头。

  而他的一张信用卡也未能幸免,在2010年11月10日被透支27383元。按照刘某明的统计,他的所有损失共计100万零3123元。

  而对于这些账户上突然取出的钱,刘某明则表示,这些钱本是存的定期,被人转为活期取现。刘某明说,他和老婆分隔两地,老婆在老家陕西,他只身在深圳。案发后银行卡就被警方查扣。

  刘某明回忆说,2010年10月27日被抓获的当天,高新派出所办案民警张勇光询问其银行卡信息,提出要查验他的账户情况。

  刘某明表示,由于自己在深圳并没有买房,银行卡等证件均是存放在办公室内,他因此带着张勇光再次回到办公室,从办公室内取走银行卡信用卡等共计6张。刘某明表示,办案民警张勇光表示出于查案的需要,让他说出了密码。

  由于刘某明当时被羁押,并不清楚账户情况。但其妻子在2010年12月22日从派出所拿到银行卡,就立即发现卡上百万存款不翼而飞。

  不过,南山警方相关人士则向南都记者证实说,目前经过认定的,张勇光取走刘某明的款项在77万左右,并非他说的100万零31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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