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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流传“驾驶证新规”误读太多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10月15日  来源/作者 互联网

  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布以来,其中记分规定等引发热议。昨日,一则名为“驾驶证新规”的微博在网上热传,解读的几项规定引数万转发。但深圳交警称其中存在谬误。昨日,针对众网友的疑问,深圳交警局法制科民警曾权表示,新交规主要针对的是记分项目变化等,而具体处罚不会变化,优先适应《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若没有相关规定的,再参照其他相关条例执行。

  “驾驶证新规”遭热议

  昨日上午,一则名为“驾驶证新规”的微博引发热议,转发量高达上万次。其中称,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交规中规定“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3.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4.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5.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7.超速驾驶,记6分”等。

  昨日下午4时许,@江宁公安在线解释,“网上流传最广的新交规‘不系安全带记3分、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等根本就是胡说八道,这要把各位开车人误导成什么样?”同时,作出一些指正解读。随后,此条错误很多的微博被很多转发者陆续删除。“难道深圳闯红灯也要改为罚款100元?这是降了啊。”昨日,很多网友发出疑问,广为流传。

  交警指出其中错误

  昨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民警曾权说,新交规主要针对记分项目作出变化,而具体罚款等各地会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深圳进行处罚优先适应《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条例执行。

  “具体到深圳,记分项目会按照新交规执行,但相关罚款应该不会变。”曾权说微博中提到“不系安全带记3分、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等确实有问题,说法比较简单,容易造成歧义,误导司机。

  曾权提醒,本周四,深圳交警相关部门也会通过@深圳交警与市民就新交规进行微博互动讨论。

  权威解读

  微博说法: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交警解读:基本正确。具体到深圳,初次闯红灯要被罚500元。一年内有前款行为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1000元罚款。

  微博说法: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交警解读:正确。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具体到深圳,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6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一年内有此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10000元罚款。

  微博说法: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交警解读:错误。规定是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而且是扣2分。

  微博说法: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交警解读:错误。新交规并无此规定。

  微博说法: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交警解读:错误。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具体到深圳,目前是参照广东相关交通违法处罚条例,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微博说法: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交警解读:新交规并无此规定。具体到深圳,执法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中“其他影响行驶安全行为”规定来对司机进行警告以及处理等。目前也是参照广东相关交通违法处罚条例,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微博说法:超速驾驶,记6分。

  交警解读:错误。新交规规定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6分

相关标签:驾驶证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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