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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绩效评估文件出台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9年9月4日  来源/作者 新浪网

  昨日,《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暂行办法》等“1+3”文件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相关规则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结果和奖惩情况将作为该市考核班子、组织处理和奖惩任免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年度绩效评估与管理结果为“较差”的单位,要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领导班子还要向市政府写出整改报告,限期予以整改。连续三年以上绩效评估与管理结果为“较差”的,建议组织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调整或免职。

  该市监察局负责人指出,“1+3”文件综合考量科学发展水平,将部门行政成本列入考核指标。其中对市政府直属单位的评估与管理指标中,行政业绩占45%,行政效率占20%,行政执行力占25%,行政成本占10%;对区政府的评估与管理指标中,经济调节仅占10%,公共服务占45%,社会管理占25%,市场监管占20%。

  记者了解到,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各区各局若出现重大、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环保、维稳等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处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年度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结果降低一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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