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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对违章累计加罚 红灯越闯越贵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9年9月23日  来源/作者 新浪

  如果您觉得“乱停车”、“冲红灯“、“超速驾驶”都只是“罚次钱的小事”并习以为常,那您要当心了。9月22,深圳市政府将一份《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根据这份草案,深圳拟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计加罚”制度。草案还规定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录纳入个人信用,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提高机动车保险费率。

  违章实行累计加罚红灯将“越冲越贵”

  闯一次红灯罚500,在许多内地人看来,深圳交规“有点狠”。即便如此,2008年,深圳查处的“冲红灯”行为仍然占到机动车驾驶员违法的30%以上,机动车冲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仍占较大比重。

  此次新的交规草案首次引入“累计加罚”概念,试图震慑“屡教不改”者。

  根据草案,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前五次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第六次至第十次的违法行为每次处一千元罚款;超过十次的,第十一次(包括本数)以后的违法行为每次处二千元罚款,并处暂扣驾驶证十二个月。

  一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驾驶者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明令禁止停放机动车的地方停放十次以上的,第十一次以后违法行为每次处五百元罚款。

  机动车车主或者驾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不足百分之一百的违法行为六次以上的,前五次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第六次(包括本数)以后的违法行为每次处二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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