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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起七类轻微交通违法不开罚单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8月6日  来源/作者 深圳新闻网

  

  《公安交通管理敬告通知书》样式。

  ●8月8日起,适用于特区内非主干道轻微交通违法处理

  ●开具《公安交通管理敬告通知书》,累计3次仍将处罚

  从8月8日开始,特区内7类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指出后能及时纠正的,交警可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口头警告教育,开出《公安交通管理敬告通知书》(以下简称《敬告通知书》)后放行,不罚款、不计分。昨日,市交警局公布这一人性化的新举措。

  市交警局解释,口头警告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是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能影响道路安全通行;其次是经执勤民警指出后,违法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交警才可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口头警告教育后放行,不罚款、不计分。虽然交警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再开罚单,但不意味着驾驶员就可以随意违法了。如果当事人屡教不改,执勤交警仍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可能您第一次、第二次轻微违法只收到口头警告,第三次就会收到罚单。

  记者了解到,交警从8月8日起,手头上将会持《敬告通知书》,在驾驶员轻微违法时,交警将会开具给驾驶员,并登记驾驶员的名字和驾驶证号。这些记录都将被录入市交警局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当交警发现同一驾驶员第3次出现这种轻微违章行为时,将不再口头警告,而是直接进行处罚了。

  交警部门表示,口头警告这一方式并不适用于在主干道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驾驶员在深南、北环、滨海等主干道上有交通违法行为,即使是轻微的也会直接收到罚单。这是因为主干道上车辆多、车速快,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很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为配合口头警告教育措施的实施,届时交警还将携带摄像机等设备,对交通违法进行拍摄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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