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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女吃火锅 双腿被烧伤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4月18日  来源/作者 南都报

  在餐馆吃火锅,不料火锅“喷火”烧伤顾客腿。前晚,市民谢女士在福田一餐馆吃火锅,餐桌底下的煤气管突然脱落,火舌飞窜,谢女士双腿被烧伤。店家支付400余元药费后,拒绝继续承担责任。

  事发地点位于福田区振华路与燕南路交叉口的渝君加加鸡煲店。前晚7时,谢女士同朋友在该店吃火锅。吃了约一小时后,服务员见锅内汤所剩无几,走过来主动把火调小。但在其转身离开瞬间,连接煤气瓶与火锅炉的煤气管突然脱落,桌底下火舌飞窜,穿着短裙的谢女士躲闪不及,一双小腿被烧伤。火锅店一楼面经理陪其到附近市二医院门诊部治疗。据谢女士称,当天除配了200多元的创伤药外,医生还建议打三次消炎针,累计600多元。但楼面经理只支付了200多元药费。

  随后,一名自称老板的戴眼镜男子来到医院,他提出若交剩下的钱也行,但谢女士必须签字表态此事就此了结。谢女士当场拒绝了其条件。经商议,当天火锅店又出了200多元。随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店家扬长而去。据主治医生介绍,患者双腿属二度烧伤,创伤面积达9%.

  昨日,鸡煲店内一名自称姓马的男子说自己是老板,若谢咬定在该店所伤,要她出具凭证。谢女士称,当天事发突然,情急之下没有埋单就直奔医院,故目前手头上没有任何在该餐馆消费的凭证。市消协有关负责人称,谢女士的案例属于特殊情况,因急着到医院而没要凭证可以理解,但她可以提供旁证。建议她带上医院检查证明到事发辖区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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