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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医疗费谁报销?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11月20日  来源/作者 晶报

  见义勇为医疗费谁报销?针对昨天的案例,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员。

  医保为何不付?

  社保局医保科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工伤、他人责任造成伤害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见义勇为受伤,显然是属于“他人责任”,因此不符合规定。她建议应寻求工伤支付。

  申报工伤流程如何?

  龙华街道劳动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见义勇为申报工伤的,可按如下流程办理:持见义勇为证明到当地街道社保站申请,区里有工伤鉴定机构,会对是否工伤、等级几何进行认定。见义勇为证明,警方开具的具有效力。

  见义勇为条例如何规定?

  据见义勇为基金会介绍,仍然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因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方式先行支付:

  一、见义勇为人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工伤保险规定支付,并同时享受工伤保险的其他待遇;

  二、见义勇为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三、其他见义勇为人员,由基金会对医疗机构支付一次性医疗费用补助。医疗费用补助的等级、数额及审批权限由基金会理事会决定。

  基金会呼吁,社保机构应进一步加大对见义勇为支持的力度,让英雄感受光荣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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