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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发病 医疗费该谁赔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8月11日  来源/作者 南都报

  事件:7月28日,在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神经外科110病房,卢波宇静静躺在30号病床上,其父亲在旁边无奈地看着他。6月15日,卢波宇在工作中突发脑出血,被同事送到西乡人民医院抢救,虽然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十几万元的治疗费却成了大问题,而公司未给其办理社保,无法享受工伤医疗,公司又不愿承担治疗费。

  记者帮:据介绍,卢波宇今年才16岁,为帮补家里,今年5月份跟朋友(吴传)借了身份证,来到宝安西乡街道宝民二路金港城休闲坊做技师,没想到钱没挣到自己却病倒。医院诊断结果为左侧颞顶叶脑出血、脑疝,截至7月7日,已花医药费29780元,其中家属已交16000元,患者工作单位交款2000元,下一步治疗还需约10万元。

  卢波宇的父亲卢先生表示,他找过儿子工作的地方,由于公司未给儿子买社保,所有治疗费都要自己出,金港城休闲坊的负责人认为卢波宇入职不到一个月,又没人打他,不关公司的事。

  据金港城休闲坊李经理介绍,卢波宇上班不到一个月,从事足浴技师工作,发病是因为自己的疾病导致的,并不是因工作劳累造成的,要公司承担责任说不过去,公司已经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对于为何没买社保,李经理称这是行规,技师流动性大,经常做不到一两个月就走人,而且都是靠拿提成,没有底薪,一般都不会买社保。

  结果:市劳动局12333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用别人的身份证去应聘,双方都有责任,用人单位招聘时应核对身份。另外,只要发生了劳动雇佣关系,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卢波宇可以按社保标准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如果涉及非法用工,有关部门将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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