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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仍在玩“阴阳合同”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9月6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合同金额成为数字游戏

    在罗湖房产登记中心对面的一家中介公司,记者碰到一位购房者正在更改打印的合同。原来是该购房者的房产原价为20万元,但现在则以35万元过户,向银行贷款额为30万元,打印合同的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该购房者:“贷款额超过了原房价,这样会被国土局发现你的价格有问题的。”

    随后该中介要求此买房者将合同中的银行贷款额填写首付款为10万,贷款额为10万,该买房者询问称:“这样不会出现问题吗?”中介公司打印合同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些都是交给国土局看的,银行也不会看这个合同的,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合同的部分数字写得越简单越好,比如本来就贷款了,但可以在合同上不填,打印的合同一样可通过国土局完成过户。

    中介不做居间方逃避风险

    虽然新版合同中有规定,居间方的报酬分为必要费用和佣金。必要费用在签订《居间合同》的同时,由买卖双方分别支付。待签订《买卖合同》后才收取佣金。如因居间方过错或违约导致双方未能签订《买卖合同》,居间方必须向买卖双方双倍返还必要费用。

    但是,在采访中,一位购房者刘小姐告诉记者,中介根本不愿意作为中间方。据刘小姐介绍,在打印合同时,中介提出来要把所有的中介费缴纳,这样才能够帮她继续办理下去,所以无奈之下,刘小姐缴纳了佣金之后才开始打印合同。该中介公司表示居间方没有必要填写该中介公司,随后,在去国土局登记中心递交合同时,该中介还告诉刘小姐:“递交合同时,如果国土局工作人员询问是否通过了中介,要告诉他们没有通过中介公司。”

    美联地产公司罗湖一家分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希望避免中介的风险,因为中介都知道该合同避免了个税,为避免在未来遭到房协的惩罚,所以在关键的递交合同中,隐藏了自己作为居间方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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