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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实施三种劳动争议将增多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12月15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2.七类案件将成新热点

    除了三类劳动争议可能增多外,管林根还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争议还将出现新型化。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许多新的制度,赋予了劳动者更多的权益保障规定,相应地企业要承担大量新的义务,加重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一旦企业不能迅速适应法律制度变化的形势,劳动者势必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企业提出新的利益诉求。”

    管林根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七类案件可能会成为新热点,七类案件包括:一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认定案件;二是劳动者为获取双倍工资补偿拒签劳动合同案件;三是竞业限制与服务期争议案件;四是涉及工会组织的案件;五是企业外迁引发的争议案件;六是劳务派遣案件;七是因企业规章制度问题引发的争议。

    应对措施

    拟建劳动保障监察监控中心

    面对即将增加的劳动争议,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又将如何应对?管林根在报告中表示,劳动保障部门除了继续加强以往采取的有效措施外,还将创新劳动保障执法模式,实现对有限执法力量的科学分配。

    管林根透露,劳动保障部门今后拟成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监控指挥中心,实现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推行电子监察,把劳动合同管理纳入网络监控范围,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全面动态监管。

    此外,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院、公安、工商、建设、工会、城管等相关单位齐抓共管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网络,严厉打击欠薪逃匿、超时加班、拖欠社保等违法行为,加大劳动保障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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