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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欠薪最高限额增加50%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今后,员工可申领的垫付欠薪最高限额有望增加50%.昨日提请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将“三来一补”工厂将纳入欠薪保障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每家每年缴纳的欠薪保障费,比原《条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三来一补”工厂纳入适用范围

    由于大量的“三来一补”工厂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企业”,没有包含在《条例》之内。但“三来一补”工厂又是欠薪多发点。《修订草案》规定,将“三来一补”工厂也纳入了适用范围。考虑到个体工商户雇工情况变化不定,很多没雇工,且个体工商户总数非常庞大,征收欠薪保障费难度大,《修订草案》未将其纳入适用范围。为方便员工申领欠薪垫付,《修订草案》改变了市劳动部门集中负责欠薪垫付和追偿的管理体制,市劳动保障不再负责具体欠薪垫付工作。

    欠薪保障费标准调整

    《修订草案》规定按每家用人单位每年400元的标准征收欠薪保障费,比原《条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同时,《修订草案》规定市政府可根据基金收支情况调整,便于政府可较灵活调整缴费标准,达到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基金管理目标。

    欠薪者法律责任加重

    在欠薪垫付的标准方面,《修订草案》规定垫付欠薪以员工提出垫付申请前6个月内的实际被拖欠的工资总额为限,且垫付员工每月的欠薪最高不得超过申请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员工可申领的垫付欠薪最高限额比原来的标准增加50%.在垫付时限方面,《修订草案》将劳动部门决定是否垫付欠薪的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此外,《修订草案》还加重了欠薪隐匿或逃跑的投资者、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相关标签: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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