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资讯快递 > 关注民生 > 别墅几年没住竟然被开发商拆除首页

别墅几年没住竟然被开发商拆除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4月13日  来源/作者 baidu

  庭审焦点

  涉案房产属于农民房还是商品房?

  在龙岗法院一审中,雪象社区居委会辩称,该房产是金鹏公司于1991年以当地村民名义在上雪村民小组的土地上建起的,性质是农民私房,不是商品房,涉案房产的土地性质自始至终是集体经济组织荒山地。

  对此,王国强表示,自己用此房产抵押于1995年取得了深圳金辉城市信用社的75万元贷款,“不是商品房能取得抵押贷款吗?”王国强还表示,“退一万步说是他们说的集体土地,那集体土地上的房子金鹏公司说拆除就能拆除?拆了之后还能把地卖给村民小组?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们是自相矛盾的。”

  龙岗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明确了涉案房产系王国强向金鹏公司购买,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并没有对其土地性质进行查明。对于拆除前是否提前告知并进行协商,法院没有认定。

  房产证注销前侵权就不算是侵权?

  龙岗法院一审判决中还表示,王国强已经申请注销了《房屋所有权证》,不再对其房屋享有合法产权,因此其对涉案房产的财产损害要求赔偿缺乏事实依据。对此王国强感到很纳闷,“难道房产证注销前对我的侵权就不算侵权吗?”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刚表示,根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房产证注销前对业主的侵权显然应该是侵权。该案的焦点是王国强要有证据证明居委会确实对其财产造成了损害。并表示,虽然王国强签署了《会议纪要》,但其中“并不再就此追究相关各方法律责任”的“各方”应该指王国强和金鹏公司双方,不包括作为见证人的居委会。如果王国强有充分证据证明居委会确实对其财产造成了损害,胜诉的几率会比较大。

  签下这份会议纪要实属无奈,这是不得已才接受的!是为了获得法律程序需要提供的房屋合法性证据和坐标图。一栋270平方米的别墅在深圳又怎么可能才值100万?

  ———别墅莫明被拆的业主王国强


上一页12下一页
相关标签:别墅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返回160首页

本地搜索

搜索:
右侧展示广告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修复IE--深圳160黄页信息--深圳企业信用查询--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友情链接
深圳160信息网 版权所有©2000-2009 sz160.com 粤B2-200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