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资讯快递 > 关注民生 > iPad权案二审开庭 审判长斥责律师首页

iPad权案二审开庭 审判长斥责律师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3月1日  来源/作者 baidu

  苹果公司为何不找深圳唯冠直接购买商标?

  苹果公司代理律师称,深圳唯冠2009年3月已经被银行实施了金融监管,深圳唯冠想处理其财产,根据银行间框架协议中的一个条款,深圳唯冠的资金往来应该进入中国银行某资金监管账户,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深圳唯冠要求由台湾唯冠来签订协议,并将款项汇入台湾唯冠的账户,以逃避资金监管。

  深圳唯冠代理人称,银行间框架协议证明目的刚好相反,没有一条内容限制深圳唯冠经营,相反是鼓励进行交易的。该证据恰好证明深圳唯冠出售IPA D商标是合法的经营行为。

  签约、谈判两关键人物,究竟代表谁?

  “麦世宏”与“袁辉”两个名字被双方频繁提及,二人的身份究竟代表深圳“唯冠”,还是台湾“唯冠”,成了庭审争辩的焦点。

  苹果一方认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的麦世宏是受唯冠集团委托,以“法律总顾问”的身份签约,既是代表唯冠集团,也是台湾唯冠、深圳唯冠的代表。在商标转让谈判过程中,IP公司与一名为“H ui Y uan”(中文名为袁辉)进行邮件往来,使用“@ proview .com .cn”的专用邮箱域名,其是深圳唯冠法务部专员的身份。因此,认为袁辉一直代表深圳唯冠进行谈判,谈判过程深圳唯冠一直知情并且参与。

  深圳唯冠反驳称,麦世宏的职务只是台湾唯冠“法务处处长”,至于“法律总顾问”这一称谓是翻译问题,但实际职务要由公司出具正式委托授权书为准。“袁辉”虽使用深圳唯冠的邮箱,但谈的是台湾唯冠的事,邮件不能评判一个人是否得到正式授权。

  B

  IP公司与台湾唯冠签约对深圳唯冠有无约束

  苹果一方认为,一审判决中认为“H ui Y uan”没有相对应的自然人,因此判令其不能代表深圳唯冠,但经过昨日二审质证,认为“袁辉确有其人,且是深圳唯冠的法务专员”,是由深圳唯冠授权通过邮件进行谈判,而杨荣山签署同意袁辉的代表行为。对于深圳唯冠认为,杨荣山只能代表台湾唯冠的说法,苹果一方出示一份有“深圳唯冠”文头字样、杨荣山签字的报告予以反驳。

  苹果提出了“集体交易”的说法,称大量交易谈判是与深圳唯冠进行,真正处理谈判事务的也是深圳唯冠。至于为何与台湾唯冠签订协议?苹果一方认为,是因为深圳唯冠在2009年3月已被银行实施了金融监管,深圳唯冠“为了逃避监管,才让台湾唯冠签约”。苹果认为,在电子邮件谈判过程中,深圳唯冠实际上已与IP公司完成了要约承诺,书面合同已经成立。

  对于“集体交易”的提法,深圳唯冠驳斥这甚至不是法律术语,法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集体交易是不成立的。签协议的人最终代表哪个公司,取决于得到哪个公司的授权。电子邮件的内容并不具有约束力,商标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协议,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可能把深圳唯冠的商标通过台湾唯冠转让给IP公司。

  对于“逃避监管”的说法,深圳唯冠反问“证据在哪里?如果是,那是否IP公司、苹果公司与我们串通损害银行利益?”

  纠纷起源

  iPad商标最初只卖三万五千英镑

  iPad全名为(internet PersonalA c-cess D evice),中译为平板电脑。字母“i”表示“我”的意思,这个单词给人以“专门为我设计”的强烈归属感。“pad”超薄电脑,同时又有“垫子”、“便笺”的意思,因此,“iPad”给人的感觉就是———我的超薄电脑。

  2010年,随着苹果公司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人们才发现:原来这样一个生动的好名字,并非苹果公司原创,它的知识产权源自于唯冠公司。


相关标签:iPad权案二审开庭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返回160首页

本地搜索

搜索:
右侧展示广告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修复IE--深圳160黄页信息--深圳企业信用查询--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友情链接
深圳160信息网 版权所有©2000-2009 sz160.com 粤B2-200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