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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权案二审开庭 审判长斥责律师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3月1日  来源/作者 baidu

  昨日,“具有全球影响力”的iPad商标权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庭内外,云集了包括美国媒体在内的境内外逾百名记者。

  美国苹果公司和英国ip公司作为该案上诉人共派出4位律师出庭,被上诉人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由两名代理律师应诉。双方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

  苹果指责深圳唯冠窥视iPad热销形成的巨大商标价值,深圳唯冠则反驳苹果ipad“堂而皇之闯入中国市场,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上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

  “因为苹果公司的产品受到喜爱,ipad商标才价值连城,这个价值是苹果公司创造的。”苹果公司代理律师称,这种情况下判决Ipad商标不归苹果公司所有,而由唯冠所有的话,很不公平,违反利益平衡原则,损害公共利益。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称,当初苹果公司绕道骗取ipad商标,心急出错,纯属谋取公司利润的商业行为,不能以公共利益为名挟持法院。

  由于庭审争辩激烈,审判长不得不反复提醒,双方律师发言和起立走动之前都应经得法庭的允许,并再三向双方强调,发言不要带有攻击性。以至于在庭审辩论阶段,审判长甚至大声斥责一位律师:“究竟是你主导庭审,还是我主导?”

  昨日庭审引来国内外媒体关注,广东高院特意开放4个法庭给逾百名记者观看视频同步直播。广东高院官方微博“法耀岭南”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

  上周上海浦东区法院裁定驳回深圳唯冠提出的“禁售令”,并中止该案诉讼。有分析称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决或决定ipad中国大陆商标权最终归属,而这又将直接影响苹果iPad的公开销售。

  但昨日庭审持续5个多小时结束后,并未当庭宣判。庭审最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双方均表示需征求委托人意见后,再作答复。

  法律界人士称,本案或成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标志性判决之一。中国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一旦广东高院终审判决苹果公司败诉,深圳唯冠若选择在全国范围起诉ipad经销商,各地法院不得不参考该终审生效判决,因此对ipad在国内销售影响较大。

  律师解读

  二审与一审最大差异在哪

  苹果公司一审败诉,二审与一审最大的差异在哪里?昨日,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表示,在所提交的证据中,由杨荣山签字的一份函件是最关键的证据之一。

  金焰分析说,无论是苹果公司提交的多封与深圳唯冠人员之间的往来邮件,还是请来了证人作证,其重要性都不如这份有着杨荣山签字的函件。根据苹果公司的说法,函件上信头使用的是“深圳唯冠”,而且签字人是唯冠公司的真正负责人杨荣山,这至少证明了这场交易与深圳唯冠公司的关系十分密切。虽然这份函件在深圳市中院进行一审判决时未予提交,存在着广东省高院可能不采纳的风险,但是毕竟这份函件出现了,这对苹果公司很有利。

  “应该说,苹果公司在这桩IPA D商标案件的处理上,是有着明显的瑕疵,虽然这个瑕疵很小,但却成为如今这场纠纷的根源。”金焰说,其实当时苹果公司在购买IPA D商标时,只需要深圳唯冠公司方面出具一个书面补充协议,就可避免今天一切纠纷的发生。

  金焰认为,与一审相比,此次广东省高院上的庭审证明,两方的对弈已经有了格局上的改变。苹果从明显的占下风,变成了与深圳唯冠势均力敌。“很难说谁胜谁负,现在较之之前,在结果上变得不那么明晰了。”

  争议焦点

  A

  IP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是否形成商标转让

  深圳唯冠老板杨荣山是否知悉并批准台湾唯冠转让协议?

  庭审中,苹果公司提交一份新证据称,转让协议达成前,深圳唯冠员工袁辉起草了签呈报告,当时同为台湾唯冠负责人的杨荣山签署“准如拟”。因此,深圳唯冠与IP公司之间的书面合同已经成立。

  对此深圳唯冠称,苹果公司未提交该曾批件原件,对真实性予以否定,同时作为两个独立的子公司,台湾唯冠无权力出让深圳唯冠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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