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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大巴一元险淡出深圳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10月15日  来源/作者 互联网

  林先生反映,他从广州乘坐大巴返深,购票时被告知需多加一元钱购买保险。而自己离深时乘坐的大巴车似乎无此举措。深圳的大巴车到底有无“一元保险”,“一元保险”保什么?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长途大巴投保各不相同

  经走访深圳市多家汽车客运站,记者发现长途大巴保险的销售形式各异。比如罗湖汽车站所出售的车票本身已经含有2%的意外保险费,用于购买乘客乘车过程中的意外保险。宝安中心客运站的车票价中含有1元公共险,保额1万元,不再销售额外的“一元保险”。

  而皇岗汽车站、盐田汽车站、东湖汽车站所售车票不含保险,也不提供额外的“一元保险”服务。皇岗汽车站表示,如果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该站会按照国家规定赔偿。东湖汽车站的工作人员表示,该站的大巴之所以销售的车票不含保险费,是因为路程很近,不会发生意外,乘客无需担忧。如果实在有意外发生,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了。

  调查发现,从过去强制购买到旅客自主购买,进而到部分长途汽车站不再提供购买服务,“一元保险”已经逐渐淡出深圳长途巴士客运市场。在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和平安财险两家大公司,记者咨询发现也没有类似的服务。

  依规定车票需含保险费

  据了解,我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2010年1月30日施行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乘客购买的车票本身就包含了保险的事项”。那么“一元保险”与上述规定又是何种关系?

  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的客服人员介绍,多数正规客运公司的车票本身已包含一定比例的保险费。“一元保险”则是一个单独的补充险种,有可能是人身意外险,也可能是公共险,可从票根上所附内容区分,乘客可自愿选择购买。旅客自乘车到下车期间如果发生交通意外可以获得赔偿。

  车票投保存诸多问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汽车站以旅程短为由,抱着侥幸心理不替乘客投保,亟待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整治。而已经投保长途客车的,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保险法》第19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等信息。”但不论是“一元保险”还是部分正规车站售票中所含的保险,若非网络售票普遍存在非实名制的问题。除了没有乘客的身份信息,也没有乘车时间和车次信息,没有订立合同的日期。

  财险人员提醒,乘客最好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或补充保险,保险凭证如果不记名,在保单毁损、灭失或者乘客重伤、死亡的情况下,乘客或是乘客的法定继承人将无法主张权利,乘客合法的合同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的保险单灭失,保险公司和客运站又都没有购买保险的乘客名单和乘客信息的情况下,实际上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合同义务。此外,购买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公司和售票室的电脑中显示的投保人不是人名,而是位置。

  所以,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也是“按位对号”,由交警部门确定死伤者的位置,才能最终确定乘客有没有投保、能否获赔

相关标签:长途大巴 一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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