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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9月起实施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8月16日  来源/作者 baidu

  修订后个人所得税法9月起实施

  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薪适用旧费用扣除标准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并自9月起实施。针对市民关注的新旧标准衔接、外籍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费用扣除标准等问题,本报特邀市地税局咨询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详细介绍。

  一、福田区吴小姐来电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公布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从9月起开始实施,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3500元/月。问:9月是指工资实际发放日期还是工资所属期?

  地税局方小姐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规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税率表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见税率表一)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 算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 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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