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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社保证明可获购房资格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8月1日  来源/作者 baidu

  提供社保证明可获购房资格

  法定不纳税也会有烦恼。个人所得税修正案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在深圳做电脑维修员、月薪3300多元的河南籍小伙子耿先生却犯了愁:父母答应资助他在深圳买房,但不交个税就没有相关税单,限购令之下他在深圳可能就买不了房子。

  去年9月30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住宅限购令,对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今年3月初,市规划国土委进一步严格限购政策,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堵住了补缴的漏洞。

  据市地税局测算,个税起征点提高1500元后,深圳工薪收入者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47%下降到约19%,即大约170万人不再缴纳个税。自9月起,这些市民将不再拥有个税缴纳证明了。如果最近12个月又未缴纳社保或缴纳不连续,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马上购房的资格。当然,他们可等到交齐连续12个月的社保之后再考虑购买1套房。

  “不纳税,别买房”,让小耿忧心忡忡。昨天,记者咨询市规划国土委有关人士,得到的答复是,现在还未碰到这样的新问题,也尚未考虑从政策上如何予以应对。“目前,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深圳买房,主要是通过提供社保证明来获得资格的,因此,提供不了税单,对这些人士购房影响不是很大。”

  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非户籍人士在深圳购房1套,凭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之一即可。目前到该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的非户籍人士很大一部分提供的是社保证明。9月份之后,有能力买房的非户籍低收入人士虽然没有税单,走不了以纳税证明获取买房资格的路子,但可通过连续缴纳社保的方式来实现。

相关标签: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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