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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与领导争执被鉴定为精神病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5月10日  来源/作者 baidu

  2009年底,因与医院领导发生争执,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下称深圳市二院)高压氧科护士郭俊梅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并被调离岗位、建议治疗。郭俊梅诉至法院。今年5月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郭俊梅胜诉。

  员工争奖金被查“有病”

  2009年12月郭俊梅等就奖金分配方案争议向深圳市政府信访办投诉。康宁医院精神病学主任医师高北陵借“上级工会领导”的身份与郭俊梅谈话,据此填写门诊病历,注明诊断结果为“偏执性精神障碍”,建议住院治疗。

  2010年1月深圳市二院调整绩效工资核算办法,郭俊梅等拒绝接受。深圳市二院领导陈斌等,在其他同事在场情况下,告知郭俊梅诊断结果,通知其调动工作岗位,但郭俊梅否认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不同意调岗。

  2010年8月郭俊梅以“被医院领导当众宣布有精神病,损害名誉”为由,将深圳第二医院、康宁医院及高北陵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法院称诊断过于草率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郭俊梅在深圳市二院工作期间并无任何工作失误,亦未出现因精神问题做出不当行为,深圳市二院因其与院领导发生争执就认为其存在精神问题,在未征得其父母及其近亲属同意情况下,聘请康宁医院精神病专家为其诊治,其行为本身存在不当之处,是造成郭俊梅名誉受损的主要原因。

  法院还认为,康宁医院医生高北陵仅根据与郭俊梅的一次谈话,就初步诊断她患偏执性精神障碍;深圳市二院凭此初步诊断,就为郭俊梅调整工作,行为过于草率。此外,院方向媒体讲述郭俊梅患偏执性精神病,高北陵亦违反保密义务向媒体披露郭俊梅的情感隐私和患病情况,这种行为必然导致郭俊梅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其名誉权,给其造成精神损害。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郭俊梅胜诉,深圳市二院被判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康宁医院及医生高北陵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对话

  原告质疑医生无责

  不过,对康宁医院和高北陵不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结果,郭俊梅并不满意。

  “这件事和二院已经没什么关系了。我想问的是,高北陵作为一个医生,凭什么可以随便给人定精神病?为什么不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而是别人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郭俊梅说,高北陵受人之托冒充工会领导与其谈话,伪造病例,并据此得出其有精神病的结论,很可怕。“作为医疗鉴定的专家,她的话一字千金,她的每一句话都应该对社会负责。”郭俊梅说,她会继续上诉,追究高北陵在这起案件中应该承担的责任。郭俊梅说,希望高北陵能道歉,哪怕是私下道歉。一审法官调解中也曾做她工作,希望她“不要得理不饶人”,但她得到的答复是高北陵拒绝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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