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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360对腾讯构成商业诋毁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4月27日  来源/作者 baidu

  腾讯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在“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一天尘埃落定。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奇虎等三个被告停止发行使用360隐私保护器、连续30日公开消除因侵权行为对腾讯造成的不利影响、赔偿40万元,并在360网站上删除相关侵权言论。腾讯方面表示,40万元赔偿费用将捐给公益慈善基金会。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结果,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三个被告对腾讯构成商业诋毁,必须在360网站删除所有查明的涉案侵权内容;并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因涉案侵权行为给腾讯造成的不利影响(保留30日)。在今天的开庭中,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宣称的所谓QQ2010软件监测“可能涉及隐私文件”,其实都是可执行文件,涉案的这些可执行文件并不涉及用户的隐私。因此,法院认为对QQ2010软件的使用不会涉及用户的隐私。

  2010年10月14日,腾讯公司正式起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要求360公司赔偿4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360公司连续3个月向腾讯道歉。腾讯在起诉书中称,2010年9月27日发现奇虎360向用户提供“360隐私保护器”,监测了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并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腾讯声誉造成极大损害。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360在大量针对QQ 的宣传中使用了“窥视”、“为谋取利益窥视”、“窥视你的私人文件”、“如芒在背的恶意”、流氓行为、逆天行道、投诉最多、QQ窥视用户由来已久、请谨慎使用QQ等词语和表述,上述评价的词语和表述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并具有负面评价效果和误导性后果,尤其是这些表述是没有任何事实基础,不符合诚实信用的商业准则,不符合维护市场正当合理竞争秩序的要求。

  法院当庭宣判,北京奇虎必须停止发行使用涉案360隐私保护器V1.0beta版。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监测提示用语和界面用语及360网站上存在评价和表述,采取不属实的表述事实、捏造事实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了商业诋毁。与此同时,法院要求北京奇虎等三个被告连续30日向腾讯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40万元。

  “感谢法院的公正裁决。我们一直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腾讯公司今日在获知判决结果后表示,用户体验以及保护用户的安全一直是腾讯的追求,腾讯会继续努力,为用户创造更好的体验和价值,并通过开放共享,全力推动产业和谐发展。

相关标签: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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