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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潜规则去年投诉激增54.5%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3月8日  来源/作者 深圳晚报

  潜规则4

  收件时要求先签字、再验收

  收快递件时,快递员要求收件人必须先签字,然后才能打开包裹的做法,这是目前快递行业的另一大潜规则。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说,这种做法,其实是要消费者先认同这宗快递货件是安全完整到达,才能验货,把货运风险转嫁给收件人,相对消费者而言显失公平。

  案例

  市民叶先生1月15日委托一家速递公司托运一台音响到老家江西,1月21日到货后,家人要求先验货再签收,但快递人员坚称他们公司有规定必须先签字再验收,无奈之下叶先生的家人只好先签收。随后,家人拆开包裹后试音响,才发现音响已经损坏。当叶先生与速递公司交涉时,速递公司称很难证明音响是快递途中损坏的,还是叶先生家人自己损坏的,而且叶先生家人已经签收快件,就代表投递完成,速递公司不再负责任。

  潜规则5

  不要求收件人本人签收货件

  收件时,送货员只把货物送到收件地址,在未能当场找到收件人本人签收时,重要的是未经收件人同意,随意让收件人的朋友、同事等关系人签收货件。

  案例

  罗先生委托某物流公司快递一台MP3到浙江慈溪。两天后,收件人打开由单位门卫代为签收的快递包裹,发觉尽管包裹外包装完好无缺,但里面MP3主机早已不翼而飞,且内包装及纸盒有明显用刀刮过的痕迹。收件人要求该物流公司赔偿,但公司却坚持认为让门卫签收的做法符合行业惯例,且物品已签收,投递已完成,无法证明货件丢失是由快递公司造成的,因此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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