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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潜规则去年投诉激增54.5%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3月8日  来源/作者 深圳晚报

  ●如限定最高赔偿额、不如实注明收寄物品情况、收件时先签再验等

  ●去年深圳有关快递行业的投诉激增54.5%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先验货后签字,避免发生损失争议

  昨天,本报关于《包裹到了,手机没了》的调查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读者致电本报称曾在快递过程中发生不愉快经历。昨日,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目前快递行业良莠不齐,“潜规则”盛行,导致快递行业相关投诉激增。据市消委会统计,2009年快递相关投诉咨询为470宗,2010年为726宗,同比增长54.5%。

  市民投诉:

  物品频丢失,索赔有点难

  昨日,本报《包裹到了,手机没了》的报道一见报就在市民中引起极大反响,本报热线电话响个不停,市民纷纷控诉快递行业的诸多诟病,并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快递行业的规范。从投诉情况看,有近一半的投诉是关于“在快递过程中物品遗失或损坏”,另外还有“快递员态度恶劣,拒绝消费者先验货”、“派送速度慢,快递变慢递”、“未经消费者同意,随便让人代收”等方面的投诉。

  79岁的张女士致电本报热线投诉说,去年3月份,她将自己一针一线绣出来的梅兰菊竹四幅十字绣及一些茶叶和一支高尔夫球棍快递给远在上海的女儿,想作为一份生日礼物送给她。然而女儿只收到了高尔夫球棍,其他东西都不见了。对此,张女士感到十分生气,经过半年的投诉,该快递公司才于7月份赔偿了500元。

  市民刘先生说,去年11月份快递了一套电脑到安徽,由于收件人是残疾人,刘先生在寄件时多次与工作人员确认要送货上门。然而送货时,快递人员竟让一个互不相识的人代收,然后电话通知收件人去取。收件人收到货品一看,电脑显示屏已经完全散架,主机也严重变形。当刘先生向快递公司投诉时,对方的回应是物品已签收,将不给予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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