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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造就了中国式离婚?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3月8日  来源/作者 新华网

  又一年“三八”节临近,“女性权益保护”再度成为社会热议话题。北京市顺义区法院新近对该院审理的800余件离婚案件进行调研发现:离婚诉讼中超过50%的女性称自己在婚姻中的权利受到了损害,突出表现为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和丈夫有婚外情。

  顺义法院的调研还显示;女性对婚姻的幸福指数远远低于男性,因此有七成离婚诉讼是由女性提起的。然而,因为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很多女性面对不幸婚姻时选择了忍受。

  为孩子隐忍不幸婚姻

  韩女士觉得自己过得一点都不幸福,结婚36年来她和老公经常因琐事争吵,甚至遭受老公的打骂,身上常留有青紫伤痕。夫妻争吵时,总有好心的同事、亲友劝说,两个女儿还小,想到这点她只好凑合着过日子。

  两年前,韩女士患上脑血栓和高血压等病症,老公对她不闻不问,仍然经常打骂她,甚至扬言杀死她。韩女士考虑两个女儿都已经成家再无牵挂,于是开始与老公分居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被驳回,半年后韩女士再次起诉离婚,这次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诉讼请求应予准许。韩女士终于摆脱了30多年不幸婚姻的折磨。

  离婚案有一个特点,首次立案由于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难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等原因,一般都判决驳回,半年后再说。顺义法院的调研显示,二次或多次起诉的女性称,与丈夫的感情并没有好转,他们仍然“恶习不改”。

  这说明女性对于婚姻状态的满意度和容忍度远远低于男性,也说明女性已逐渐摆脱了传统婚姻观念的束缚,不再认为离婚是一件耻辱的事情,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正在增强。

  顺义法院的调研显示,尽管“80后”离婚的浪潮愈演愈烈,在这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性,“70后”仍是如今离婚的主力军,占到全部离婚案件的37.8%。之所以“70后”居多,是因为孩子曾经是女性离婚最大的牵挂。这些女性中有一半诉称自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丈夫不忠实于婚姻,但是为了孩子,她们之前一直忍受坚持不离婚。

  法官告诉记者,有些女性在面对丈夫婚外情的事实时采取冷处理的态度,为了孩子或者为了生活,她们容忍并原谅丈夫的出轨行为,愿意同丈夫继续生活下去。

  第三者插足,女子离婚可获精神赔偿

  李女士与比自己小四岁的白先生婚后的第二年女儿就出生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开始为生活琐事争吵。

  2010年2月的一天,李女士突然发现丈夫经常在网上与一个女同事聊天,内容还非常暧昧。她为此事多次质问白先生,但白先生无论如何也不承认。李女士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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