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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小区”争议七年无进展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12月16日  来源/作者 baidu

  居民质疑

  1“三无”房屋何以能发售?

  住户林先生介绍,他们是在1994年左右入伙,当时是知道没有房产证的,但没想到房子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且是无报批、无备案、无验收的“三无黑房”。

  那么,这样的违章建筑怎么能堂而皇之建成并销售一空呢?住户孙先生说,楼栋建设时相关部门应该进行监管,可是就是这样的“三无黑房”却建设起来,当时建设时相关监管部门如果监管到位,就不会出现现在这样的尴尬局面。

  他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甚至应该介入调查是否有人存在渎职行为。

  2开发商涉嫌欺诈?

  昨日,住户张先生拿出一张广东省深圳兴华房地产公司出具的兴华苑小区“入伙通知”,上面明确写明,工程竣工,经市建设局工程质检部门验收通过,可以办理入伙手续。

  南都记者了解到,2004年罗湖区建设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兴华苑小区A栋报建和竣工验收为内部进行。”张先生介绍,开发商有意掩盖楼栋为违建的事实,这是明显的欺诈,让人气愤。

  3处理七年无动静?

  2004年中旬,兴华苑小区楼栋违建事件曝光后,当时的罗湖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召集建设、国土、住宅、消防、设计院等相关部门召开问题协调会,认为楼栋安全隐患严重,要求相关单位申报危楼鉴定检测,各部门划清要承担的责任。

  “7年了,楼栋安全隐患还在,消防隐患也没消除。”昨日,住户们非常不满,他们称,当年意见提出后未见具体的实施,也没有人进行关注,目前的情况和7年前并无差别。

  4监管一直缺位?

  既然楼栋被认定为违建,那么相关部门有无做出处理意见?有无对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做出处罚?“一直以来我们没有听说这方面的事情,好像这件事情跟相关政府部门从头至尾没有关系一样。”

  住户李先生说,这件事情上,开发商未报建、备案和验收就公开出售应负主要责任,可是相关监管部门的缺位也不能逃责,监管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现在的窘况。

  他还认为,应该要有具体的政府牵头介入调查,并拿出调查结论,给住户们指明一个处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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