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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委:深盐路天桥翻新并非转包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11月8日  来源/作者 baidu

  ■新闻追踪

  昨天下午,市交委就“造价160万转包跌至25万天桥翻新未获验收就返修”一事作出回复,其表示,东部交通运输局从施工单位(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了解到,深盐路桥面铺装工程由施工单位实行自行采购材料,聘用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劳务分包,施工不存在工程转包现象。

  而这一说法与具体负责施工的昆昂公司负责人王某所说115元每平方米的单价包工包料不符,路桥集团提供的采购凭证所显示数据与东部交通运输局所说也不一致,劳务外包也是迷雾重重,而唯一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唯冠天桥,还是此次翻新工程的试点天桥。

  双方提供材料费数据不一致昆昂公司负责人坚称工程系包工包料

  市交委的通稿里说明,市交通运输委东部交通运输局委托天桥养护单位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实施了天桥铺装工程,委托辖区大中修项目监理单位市鲁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监理工作,开展清洗刷新工作的监管,东部交通运输局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组织实施了深盐路6座钢结构人行天桥(鑫茂人行天桥、海涛人行天桥、海天人行天桥、马庙街人行天桥、海山人行天桥、唯冠人行天桥)的桥面铺装工程。

  该工程施工面积为3119㎡,工程总费用约为160万元,包括材料费81万、劳务费30 .4万,以及机械台班费、管理费、交通组织费、文明施工费、税金等内容。具体负责施工的市路桥集团公司下属所辖的盐田分公司实行自行采购材料,聘用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劳务分包施工。

  不过,昆昂公司负责人王某则表示115元每平方米的单价是包工包料的。

  昨天下午,路桥集团相关负责人约见南都记者,出示了购买材料的凭证,总额为398270元,与东部交通局所说的材料费81万不一致,发票号码分别为00073993、00073994、00073995、00073996,发票由深圳市成志昌贸易有限公司开出,日期是2011年1月19日,顾客为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盐田分公司,分别购买了99750元的黑胶粒、99620元的胶水、99500元的灰P U以及99400的面胶。

  不过,南都记者无法核实这些材料是否用于此次工程。

  合同上承包单位并非昆昂公司路桥集团所提供合同连签订日期都没有

  市交委在通稿中表示,东部交通运输局从施工单位(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了解到的情况是施工单位实行自行采购材料,聘用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劳务分包,施工不存在工程转包现象。但在通稿里面,并没有提及路桥集团是如何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劳务分包的。

  昨天下午,路桥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包括至今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唯冠天桥在内的6座人行天桥,都是由昆昂公司负责施工的,但其表示与昆昂公司之间只是劳务分包的关系,不算转包。当南都记者要求其提供与昆昂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时,对方表示材料放在盐田分公司那,已让人送过来。

  昨晚7时许,路桥集团提供了其所称的劳务分包合同。而南都记者发现,该《工程施工合同》上发包单位为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盐田分公司,而承包单位则为林某,并非昆昂公司,该合同更是连签订日期都没有。该合同约定的施工日期从2010年2月25日至2011年1月20日,而东部交通局表示,深盐路人行天桥翻新提升工程,施工日期是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两者的时间并不相符。

  而昆昂公司负责人王某也否认了工程是从路桥集团那里取得的说法,其表示,工程是一个姓“曹”的老板找到他的。整个工程他都是按“曹老板”的要求去做。不过王某不肯透露“曹老板”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只是略微知道“曹老板”挂靠了一些公司,至于路桥集团和“曹老板”之间还转了多少手,自己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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