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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出入搜身 打工仔挑战行规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10月21日  来源/作者 baidu

  身为珠宝公司的员工,下班搜身,是合情合理,还是非法无理?这个站在不同角度有不同观点的问题最近就在法院直接以判决形式加以确定。一位珠宝公司员工因不满公司搜身,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5万元,一审败诉。昨天,该案在深圳中院二审。

  厂方:员工入职前已清楚规定

  现年27岁的肖先生诉称:2010年9月,他进入深圳市甘露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工作,结果公司对他和其他员工出入时实施非法搜身。今年2月27日下午,他离开公司时再次遭到保安非法搜身,忍无可忍当场拒绝并报警。次日,他就被公司辞退。肖先生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为其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一审开庭时,甘露公司辩称,为防范可能出现的失窃风险,该公司制定了《安全制度》,由保安对进出厂区的员工使用探测仪器进行金属品携带检查。当仪器报警或出现其他异常时,由员工自行配合对衣物、身体进行检查。该制度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在员工手册中也列明。该行业内企业也都采用了类似安检手段,且肖先生入职时已经清楚这些规定。

  罗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肖先生提交的光盘录像显示,甘露公司保安用金属探测仪器检测,并非属于非法搜身行为。甘露公司依据行业惯例和内部管理制度,在不侵害员工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前提下,采用金属探测仪器等工具,对出厂员工进行检查,并无不妥。据此,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肖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不满被当成贼来防

  肖先生不服上诉,昨日二审开庭时,他提交了多张照片,证明自己遭到了非法搜身,如保安不仅用仪器探测,还用手搜查了他的身体等部位。他表示拒绝,但公司领导抛出一句“不愿搜就不能走出公司的门”,并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他同时认为,虽然公司曾发生员工盗窃事件,但不能因此就用“疑罪从有”的观念将全体员工都纳入怀疑对象,使大家每天都背负着小偷的嫌疑。

  公司方则坚持认为,安全检查是公司正常的管理制度,合法合理。其代理人同时称肖先生当日是故意将一枚硬币放在口袋里,诱导保安搜查他的口袋,这是一种有预谋的故意行为。

  肖先生表示,硬币放在随身口袋中是很正常的事,没有证据显示他故意实施诱导行为。

  法官主持了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没有当庭达成协议。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标签:打工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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