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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能分别提取公积金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10月14日  来源/作者 baidu

  网友质疑

  夫妻不能分别提取公积金?

  9月30日,有一位网名为“atlandis”的网友在深圳新闻网上发布了一篇名为《掉深圳公积金井里了,大家小心啊!》的帖子。这位网友在文章中写道:他和妻子的住房公积金分别在招行和建行开户,2010年12月份开始扣取住房公积金之后,他们一直等待着提取这笔钱。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之后,他预约9月29日办理提取手续,妻子则预约了9月30日办理。

  然而,这位网友9月29日到招行顺利办理了提取公积金的手续。没想到,次日他妻子前往建设银行办理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夫妻双方一方已经办理公积金提取,另一方不能再办理提取。这是因为夫妻共同提取公积金需要夫妻同时到一家银行办理,不能分别办理。但网友在公积金网站仔细查询,并未发现相关文件规定有此说明。

  最后他拨打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电话86366999咨询。客服人员告知他,如果夫妻共同还房贷,首先需要一方去银行“面签”,再共同到银行办理手续方能提取双方公积金,否则这笔钱就不能再提取了。而据查询得知,相关文件规定同样没有有关“面签”的说法。

  令这位网友诧异的是,咨询热线的工作人员告知他,如果没有意外情况的话,他妻子这笔公积金只能在退休后提取。“atlandis”认为,其妻子的公积金只能在几十年后再使用很不合理,认为这简直是“霸王条款”。无独有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类似遭遇的市民不仅仅是“atlandis”一人。有相同经历的市民表示,“被锁死”的款项达到数万元。

  公积金中心称

  “被锁死”可以重新办理提取

  对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便于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按照此前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系统上线分步试运行的公告》,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过程有关事宜需向市民提示。一、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属于同一发卡银行,申请还贷提取时,可以由职工及其配偶同时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或者由职工委托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一并办理。二、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分属于不同发卡银行,同时申请还贷提取的,其中一方所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当在对应银行网点办理“面见”手续,再同时去另一方所持联名卡的网点办理该项业务。

  而网友“atlandis”所说的“面签”其实就是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确认是职工本人办理的“面见”流程,目的是为了在后续业务代办时,证明职工本人曾办理过业务,从而维护职工资金的安全。像“atlandis”夫妇这样因为没有按照要求规定办理而被锁死的情况也不用着急,他们可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只要带上指南上所需资料,即可重新办理提取这笔款项。

相关标签: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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