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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行政问责引入新闻发布工作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9年9月16日  来源/作者 新浪

  深圳市政府昨日公布刚刚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新闻发布的范围和程序,并将行政问责机制引入了新闻发布工作。行政机关新闻发布“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情节严重的将被“问责”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被“问责”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办法,行政机关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工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对相关的新闻发布事务同步做出安排;重大政务活动也应“同步”安排新闻发布事务。

  对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政府应积极回应并及时调查处理、公开处理结果;对社会热点信息,将视公众舆论态度和新闻媒体采访诉求“及时”组织新闻发布。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苏会军说,只要公众关心、媒体关注,就应该成为政府发布、回应的内容。

  办法规定,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公众生活的事件,原则上要求在启动事件处置预案120分钟内发布已掌握的事件基本事实及现状等相关信息,并视事态发展及处置进展开展后续发布。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行政责任:

  依法应当发布新闻而不发布,或未在有效时间内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而无故拒绝记者合法采访,引起不良后果的;

  对于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突发卫生事件、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及时发布新闻,或故意发布虚假新闻的;

  违反程序规定擅自发布新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拒绝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新闻发布指令,或延误时机,执行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等。

相关标签:新闻发布 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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