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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缴纳营业税?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9月3日  来源/作者 晶报

  罗湖区赵先生来电咨询: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入银行收取的存款利息要不要缴纳营业税?

  地税局陈小姐回答: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证券公司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须缴纳营业税。

  龙岗区刘小姐来电咨询:我公司将一笔资金交给信托投资企业使用而收取的固定收益,请问要不要缴纳营业税?

  地税局陈小姐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所以,你公司将资金交由信托投资公司使用而收取的固定收益,属于贷款的利息收入,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申报缴纳营业税。

  福田区林先生来电咨询:我公司通过电话和邮件的形式,为境外的公司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请问这种劳务是否属于发生在境外的劳务,不用缴纳营业税?

  地税局陈小姐回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因此,上述劳务属于发生在境内的应税行为,营业税纳税地点为你公司所在地,你公司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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