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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9月23日  来源/作者 商报

  劳务工小吴询问:什么是就业登记制度

  劳务工小吴:就业登记制度已经开始实行,什么是就业登记制度?哪些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什么期限内为其员工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使用内地派进工作人员、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半年(含半年)以下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人员,办理就业登记需要补充什么资料?

  劳动保障部门答复: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 当于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就业登记制度是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通过网上申报终止劳动就业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使用内地派进工作人员、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半年(含半年)以下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人员,办理就业登记需要补充的资料是:

  (1)使用内地派进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内地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缴纳社保情况证明(查验);

  (2)使用兼职人员需提供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查验);

  (3)签订半年以下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交已签订劳动合同原件(查验);

  (4)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书和派遣人员名册一式两份;

  (5)用人单位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提交如下资料已签订劳动合同原件;工种岗位情况和用人单位遵守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承诺书;《未成年工就业登记人员名册》;个人《就业登记信息表》,单位盖章。窗口留存承诺书和《未成年工就业登记人员名册》各一份。

  相关问题:哪些单位办理居住证应为员工先办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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