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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购物袋价格悬殊 应设上限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6月3日  来源/作者 南都报

  漫画/邝飚文/王学进
  漫画/邝飚文/王学进

  ■万象城

  据媒体报道,“限塑令”已于6月1日正式生效,记者走访深圳、中山等地超市发现,塑料袋价格相差悬殊,最贵的塑料袋2元/个,最便宜的仅0.1元/个,价格相差20倍。对此,物价部门表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物价部门只规定塑料袋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对塑料袋价格的上限却没有封顶,塑料袋价格由商家自行决定。另外,记者从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了解到,行业协会也没有对商场相关款项的使用提出要求。

  当顾客获悉塑料袋定价是由商家说了算,物价部门对其上限不封顶时,会本能地产生不信任感。这样一来,顾客就自然而然会对“限塑令”产生抵触心理,不利于新政实施。商家所谓的成本价,对顾客来说,永远是不透明的,而且他们也无权去核实。只有物价部门才有权介入调查、核实并干预定价,如他们放弃这一权力,只对其最低价设限,对塑料袋价格上限却不封顶,任由商家自行定价,这岂不是让商家有空子可钻?可能刚开始时,商家还顾及顾客的反应和“限塑令”的公益性,不敢将利润提得很高,但时间一长,谁敢保证他们不会将每只一分的利润提高到两分甚至更多?这便无形中增加了顾客的负担。

  实际上,从6月1日起,塑料袋就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它是为配合“限塑令”旨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特殊商品,其商品属性已更多地让位于公益属性,因此,商家不能将其当作谋利的普通商品。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起见,笔者建议物价部门包括行业协会要积极主动干预塑料袋的定价,对塑料袋价格相差悬殊这一乱象必须尽快予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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