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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托班规范还是取缔引争议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5月28日  来源/作者 南都报

  ■争议焦点

  办还是不办,我们有话说

  [人大代表]应由学校承担

  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是关于规范“午托班”管理建议的提出者之一,今年“两会”上,她将自己的观点向深圳市市长许宗衡作了汇报,提出彻底取消“午托班”,由学校承担学生中午午休的管理责任。肖幼美认为,除了压缩午休的时间外,没有食堂的学校的学生就餐问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来解决。此外,为学校老师发放午托管理的补助也是切实可行的,目前市财政部门已经将这部分补助纳入了市财政。

  [学校]午休缩短可行

  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校长杜小宜认为,让学校来承担学生午托的责任是不现实的。学校没有那么多人力。如果让老师中午不休息来照看学生,会影响到老师下午的教学工作。不过,杜校长认为,将中午的午休时间由两小时缩短为1小时是可行的。

  [家长]政府应管起来

  孩子在梅林小学就读的李女士说,她和丈夫平时白天都上班,中午不可能回家,孩子午饭的解决和中午休息时间的打发都是问题,为此她只能把孩子送到梅林二村的一家“午托班”。“我们知道这些午托班都是不合法的,但是没有办法,只能根据自己的判断和孩子的反馈选择一家相对放心的。”李女士认为,“午托班”的存在是合理不合法的,政府应该把“午托班”管起来,让“午托班”更加放心,从而解决广大上班家庭孩子的午托问题。

  [经营者]设门槛规范管理

  王小姐是罗湖区立新路一家“午托班”的经营者,目前她的班上有20个学生,基本都是深圳小学的学生。对于深圳的“午托班”的管理规范问题,王小姐也一直等待希望政府能给出明确说法。王小姐认为市场有需求,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引导,对“午托班”规范管理。王小姐认为,政府可以出台具体的规定,提高“午托班”的门槛,此外还需明确监管部门。简单地一刀切,让学校来承担学生午托是不现实的。

  [市教育局]正在研究方案

  昨日,本报记者就“午托班”是规范还是取缔的问题致电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一位周姓工作人员答复记者,目前午托班是规范还是取缔的问题正在研究当中,暂时没有具体的方案。今年的4月25日,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李长弓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市教育局正在对学校解决学生午餐午休等“午托”问题的程度、方式进行调研,教育局将考虑各方面的能力,提出一个方案,提交市政府进行研究。

  ■他山之石

  厦门

  社区办午托班

  据《厦门日报》报道,2006年,厦门市阳台山社区居委会通过走访,了解到社区60%的居民都有这个烦恼,遂将社区的下岗女工、低保和低保边缘户组织起来,成立一个“免烦恼”午托班,既解决了富余劳动力的再就业问题,也解决了大部分双职工的烦恼。

  贵阳

  出台管理办法

  据新华网消息,贵阳市在今年新出台了午托管理机构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力量办午托机构的举办人条件、举办资金等基本设置标准。

  在资金方面,明确规定:规模为20人以下、仅提供午餐的午托机构,开办经费不得少于1万元,提供午餐和午休的,开办经费不得少于2万元;规模在20至40人、仅提供午餐的午托机构,开办经费不得少于2万元,提供午餐和午休的,开办经费不得少于3万元;规模在40人以上的,仅提供午餐的午托机构,开办经费不得少于3万元,提供午餐和午休的,开办经费不得少于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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