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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托班规范还是取缔引争议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5月28日  来源/作者 南都报

  像这样藏身于民宅、午托性质的私人幼儿园在深圳并不鲜见。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像这样藏身于民宅、午托性质的私人幼儿园在深圳并不鲜见。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午托班”的规范管理问题被列为今年市人大向市政府交办的两项重点建议之一,由此,困扰深圳多年的“午托班”问题再次提上了政府工作的重点议程。与此同时,民间关于“午托班”存废问题的争议一直不断。而围绕“午托班”展开的争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取缔还是规范。

  在今年4月份的“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午托班没有存在的必要,完全不用规范与管理,应该由学校来承担学生午托的责任。”而一些家长也为之苦恼:如果没有“午托班”,孩子又该送往哪里?学校和教育部门则担忧:市场不规范,法规不完善,出了问题谁负责?是存是废各执一词。对此,许宗衡曾做出积极回应,表示将亲自过问,争取年内解决。

  学生午休究竟是学校责任还是社会责任?记者为此了解了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采访了提出此项重点建议的市人大代表,还有“午托班”经营者、市教育局等,听取了各方的说法。

  ■相关链接

  留校午休有法可依

  目前,深圳不少学校在中午12点到下午2点之间以种种理由将学生拒之门外。实际上,学生中午留校午休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有章可循。

  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在7时至18时时间段内,学校应当允许本校学生留校或者入校:(一)法定节假日;(二)市教育部门作出防疫、安全防范等安排;(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008年2月29日,由深圳市教育局颁布的《深圳市中小学生在非教育教学时间内留校或入校的管理工作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除特殊情况,学校应该在7时至18时时间段内,允许本校学生留校或者入校。该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安排学生在非教育教学时间内的休息、活动场地,同时认真检查有关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

  2007年6月至7月上旬,深圳市教育局通过调查发布了一份《深圳市中小学生午托需求调研报告》。该调查针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学生(寄宿制学生除外),全市各区及市局直属学校共353所学校进行。调查中,初中学生77601人,小学生335161人。结果显示,深圳市逾三成学生有午托需求。

  ■现状·问题

  深圳午托班基本是“黑户”

  六大问题

  ●无证无照经营

  ●场地安排、配套设施不完善

  ●消防安全存在隐患

  ●食品和环境卫生安全及食品营养难保障

  ●监管职责不清和法规制度不健全

  ●收费问题不规范

  深圳的“午托班”已经有多年的历史,尽管有关部门曾经多次清理整顿,但是这些没有证照的“午托班”还是在有关部门清理的“夹缝”中生存了下来。时至今日,深圳的“午托班”仍然面临着身份的尴尬。

  福田区梅林片区是深圳的大型公务员住宅小区,记者昨日对梅林片区的一些“午托班”进行了调查。在梅林二村一栋居民楼内,有一家没有任何证照的“午托班”,这里的老师告诉记者,他们这里一共有十几个学生。当记者问到是否有证照时,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她只是打工的,老板不在,不清楚这些。不过,她告诉记者,在梅林二村片区,午托班一共有十几家,学生人数从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最大规模的有三四十名学生。而收费标准,基本上都是300元左右一个月。

  据深圳市工商部门表示,深圳所有的“午托班”都存在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有的是打着家政公司或幼儿园的名义开办午托班。实际上,这些都等同于无证无照经营。早在今年3月,罗湖区有关部门就提出要关闭辖区所有的“午托班”。一边是政府部门的查处,一边是市场的需求,不少经营者都尝试过到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但是时至今日,相关的工商、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没有一家部门敢承认“午托班”的合法地位,“午托班”也就成为了政府管理的插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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