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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纳税人向灾区捐款允许税前扣除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5月19日  来源/作者 深圳地税局

关于纳税人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赠
有关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鼓励纳税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行为,支持抗震救灾,现就纳税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明确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通过上述机构向教育事业、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以及通过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福利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准予全额扣除的机构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除此之外,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上述单位捐赠时,应取得由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或转赠单位财务专用印章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作为抵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三、对个人通过代扣代缴单位举办的救灾捐款活动统一进行捐赠的,代扣代缴单位可登记个人捐款金额,在取得统一的正式捐赠票据后,将加盖接受捐赠单位财务专用印章的个人捐款金额明细表附后,作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税前扣除凭证。

    四、由于此次灾情严重、紧急,对纳税人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邮局汇款等方式向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布的指定帐户进行捐赠,尚未取得正式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按汇款凭据作为当期计税时的抵扣依据,在事后取得接受捐赠单位开具的捐赠票据作为正式的税款抵扣依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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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向地震灾区捐款的所得税如何计算

  我企业要向受灾的四川地震灾区捐款,一部分是企业捐的,一部分是个人捐的。请问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如何计算扣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财税[2007]6号第五条规定: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时,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应予以开据。

  财税[2007]6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在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申报时,须附送以下资料:

  (一)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证明材料;
  (二)由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出具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示: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捐赠可按年度利润总额12% 扣除。例如:某企业捐赠额300万元。2008年实现利润3000万元,税前应扣除额为360万元(3000×12%)所以捐赠的300万元可以全部在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捐赠,可按应纳税所得额30%计算扣除,例如:某个人将当月工资200元捐赠,本月工资3000元,计算如下:

  3000-2000(费用扣除标准)= 1000(应纳税所得额)

  1000×30% = 300(元)所以,你捐赠的200元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即:3000-2000-200=800(元)应纳税个人所得税800×10%-25 =55(元)

  注意:捐赠时,一要通过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实施.二要取得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个人也可以索取捐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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