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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经适房只卖成本价 企建利润不得高于3%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3月6日  来源/作者 南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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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标准及保障标准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包括单间、一房一厅和两房一厅。

  ●单身人士或两人家庭可申请户型为单间或一房一厅公共租赁住房,三人或三人以上家庭可申请户型为两房一厅的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5.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前款条件且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相关标签:保障房 经济房 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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