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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深圳城市规划公示 市民可提意见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3月21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定于2008年03月15日至2008年4月15日,进行2008年第一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包括5项法定图则修改个案,现公告如下:

集中展示地点:

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展厅 
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分散展示地点:

1、展示地点: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沙河街道办事处一楼厅

南山09-02号片区[安托山西地区]法定图则02-07地块

2、展示地点:罗湖区宝岗路笋岗街道办综合楼B栋一楼厅

罗湖04-0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17-01地块

3、展示地点:南山区留仙大道西丽街道办事处

南山07-02号片区[高新技术区北区东地区]法定图则01-06、01-05地块

4、展示地点:福田区金沙路60号沙头街道办事处

福田03-02号片区[新洲金地地区]法定图则02-2-01地块

5、展示地点:福田区金田路2006号福田街道办一楼厅

福田01-06号片区[福华新村地区]法定图则7-07地块



 
    网上展示地址:可登陆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对展示内容进行浏览,并提出相关意见。网址:http://www.szupb.gov.cn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深圳市规划局提出对上述法定图则修改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 “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直接送到或寄往本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五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截止日期为 2008年4月2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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