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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楼价跌得厉害 百名业主索差价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3月17日  来源/作者 晶报

    律师称“要开发商返还差价”,法律上难以支持 

  “我去年6月份花126万元买的的房子,没想到不到一年就跌到81万元。”昨日下午,宝安区一楼盘打出原价6.5折的低价出售,引起众多去年原价购房的业主的不满,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

  对此,开发商表示,房价下跌是市场决定的,希望业主接受现在房地产市场的现实。

  业主:

  两套房亏了80多万

  昨日下午,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去年在宝安一高档楼盘购买的房子,才几个月时间房价就发生暴跌。

  陈先生说,当时房价是每平方米1.5万元,开盘后他当即就贷款买了两套90多平方米大小的房子,“可是,现在开发商以6.5折的低价出售余下的房子,与我花126万元买的同样面积的房子现在只售81万元。一套房子亏了40多万元啊。”陈先生越说越激动。

  开发商:

  房价市场定,我们没办法

  与陈先生有着同样心情的还有另外上百名原价购房的业主。昨日下午,在众多业主的要求下,开发商派出代表与业主对话。

  开发商代表表示,去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进入低迷状态,公司实施打折销售策略完全是基于市场变化作出的调整,希望已购房的业主接受市场变化的现实,“房价就像股票一样会上涨下跌,这完全由市场决定,我们也没有办法。”

  律师:

  “返还差价”法律难支持

  业主究竟有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差价?

  对此,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夏学义律师表示,如果购房合同依法成立,而房价上涨下跌是由市场决定的,业主要求开发商返还房子差价,在法律上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声音

  业内:

  返还差价是企业自主行为

  经营房地产多年的业内人士郑磊分析,开发商对楼盘进行调价很正常,这可能与公司的资金循环有关,也可能是由于市场原因。对于有开发商给高价购房的业主返还差价的做法,他认为这完全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是房地产公司的公关策略,法律上对此没有任何约束,不能要求所有的开发商都这么做。

  市民:

  买房就像买股票   风险应自担

  对于此类“高价业主”的维权行为,市民林先生认为,这种行为“很天真”:“买房子也是一种投资,有风险,有涨就有跌。买股票赔了,你能怨谁啊?签了合同,交了首付,法律上就生效了。所谓的维权在法律上是靠不住的。”市民张女士则认为:“这件事也应给大家敲个警钟,买房子不是光挣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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