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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偷盗 家政公司难道无责?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3月13日  来源/作者 晶报

  霸王条款 3

  服务员不触刑律,雇主须付酬

  例如:服务员只要不触犯刑事法律,雇主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服务员的报酬。

  点评:

  剥夺了雇主合同抗辩权

  这一条款单方面剥夺了雇主的合同抗辩权,违反了《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当服务员不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时,雇主均可拒付报酬,而非只有在服务员触犯刑法的情形下才可拒付报酬。因此,上述对雇主不公平的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为无效条款。

  霸王条款 4

  雇主只能换人,不能解除合同

  例如:雇主不满意,可解聘家政服务员,但要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工资,但只能换人,不能解除合同。

  点评:

  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

  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规定雇主只能解聘服务员而不能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第93条规定。另据《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服务人员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对外泄露消费者隐私等,消费者都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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