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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全面推行大部制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3月12日  来源/作者 南都报

  ■焦点

  20余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

  深圳试点改革中央能否授权

  中央能否授权深圳经济特区进行行政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日前,20余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中央进一步授权深圳,继续发挥其创新功能。

  深圳急需增强创新功能

  记者昨日了解到,这20余名委员主要来自深圳、香港、北京、重庆等地。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表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立,经济特区的特殊政策逐步取消,特区与内地在政策上已无区别,其创新功能也随之减弱。委员们呼吁,需要中央进一步授权经济特区在新一轮改革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授予深圳经济特区在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创新和突破的权力。

  按实际管理人口定编制

  钟晓渝举例,目前劳资冲突增加,欠薪、劳动者权益受损害等问题突出,这与政府劳动监察力量不足有直接关系。劳动部规定每一万人配备一个劳动监察人员,深圳按900万外来劳动者计算,则应配备900人的监察队伍,而实际上深圳只有43人。人员不足必然导致监察不到位,管理不到位。

  委员们认为,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关键在于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在于调整政府的职能结构,减少直接管理经济的部门和编制,加大政府管理社会的机构和相应编制。因此,他们建议,赋予深圳以实际管理人口、管理事项来确定机构编制的试点权力。

  扩大特区法规适用范围

  钟晓渝称,要扩大深圳经济特区法规的适用范围。按《立法法》规定,特区法规只能在特区内实施,这就造成特区内外执法标准不一,形成“一市两法”或“一市两制”,造成法规的冲突,成为政府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障碍。他认为,应该将特区法规适用范围扩大至深圳的辖区范围。

  此外,他还建议要适当扩大深圳经济特区法规的立法权限范围,如果国家赋予深圳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一定的立法权限,与改革的试点权相配合,将大大有利于全面发挥其创新的试验、示范和探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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