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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五要五不要”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12月10日  来源/作者 特区报

  五要

  一要到合法正规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这些药店都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获得GSP认证证书;

  二要在购药前向药师咨询。详细说明使用人的症状,年龄,有无药物过敏史同时服用其他药物等情况,以便药师能推荐对症的药品或判断患者选择的药品是否合适。

  三要认真查看药品的外包装。应具有以下标识:(1)具有药品批准文号;(2)生产企业;(3)产品批号;(4)生产日期和有效期;(5)适应症、用法、用量等;(6)通用名和商品名。

  四要注意查看药品的说明书。药品说明书是帮助我们认识和了解药品的良好途径,但一些人在服药前不看或看不懂药品说明书,这给安全用药带来了隐患。药品说明书上一般应包括:药品名称、性状、成分及化学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适应症、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贮藏方法、生产厂家等项目。

  五要药店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并在上面注明购买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以维护您的权益,在发现购买到假劣药品时,请您向药品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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