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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有望纳入医保范围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8月31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形,因为一时疏忽大意,在家里上下楼梯时“踩空”致伤,医疗费用却不在医保的报销范围之内?现在,因本人过失导致的意外伤害有望在年内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解除市民的这一后顾之忧。今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方东涛、许华嵩经过调研,向市政府提出《应把非主观因素致伤纳入医保范围》的提案,他们认为,因非主观因素而引发的意外伤十分常见,虽不是原发性,但属于常见病,患者比例高,建议纳入医保范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作出答复,深圳市正在修改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预计有望将因本人过失造成的意外伤害(工伤除外)也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而将因工作原因、他人责任、本人故意行为、各种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排除在外。

    市社保中心医保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将会探讨将一些非故意的、非违法违规的、非工伤的由本人过失造成的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保范围,此项措施将在修改后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医疗办法》中出现,届时将有18个配套措施同时实施。“国家还没有将人身意外伤害纳入社保的先例,深圳将率先实施这项新措施,并有望在年内实施。”

    何为“本人过失”呢?该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因患骨肿瘤造成的摔伤意外,因晕厥造成的意外伤害,就可以算作是本人过失,其发生的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范围。据了解,深圳探索实施该计划是由于包括庞大的劳务工人员在因自身过失造成身体伤害时,其治疗费用都是自费,这些往往造成因残致贫现象,实施该计划后将大大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来源: 晶报)

相关标签:基本医保 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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