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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可全国“漫游”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11月17日  来源/作者 baidu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续暂行办法》于今年正式实行后,医疗保险实现“全国漫游”,我市760余万非深户医保参保人获益。但流动就业人口的医保关系转入及转出深圳有何规定?如何办理转移手续?昨天,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就参保人关注的焦点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流动人口医保账户须有余额方可转出

  一、流动就业人口要将深圳的医保关系转出需要哪些申请条件?

  答:1、在深圳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2、在深圳市医疗保险个人户账有余额的参保人员。以上两个条件其中之一符合即可办理。

  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

  4、参保人员离职证明(注:如单位已在缴费凭证申请表格上盖公章可无需提供,如单位未盖公章则必须提供)。

  三、办理转移手续应该找哪个部门?

  答: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二路513栋2楼);

  2、我市社保机构的所有征收窗口;

  3、如申请医保关系转出同时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金额的参保人属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区的请到市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办理,属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区的请到相应的社保分局、社保站转保窗口办理。

  离退休人员不可转保

  四、流动人员基本医保关系转入深圳有什么申请条件呢?

  答: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参加医疗保险的深户人员。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参加我市各项社会保险的非深户人员。

  五、转入深圳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深圳市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个人社保电脑号;

  六、具体由哪个部门办理转移?

  答:参保人所属参保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七、转入后前后参保年限是否可接续?

  答:申请人在转出的有效医疗保险关系的最后一个月与在深圳有效医疗保险关系的第一个月有三个月时效:

  1、超过三个月时效的:按照《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文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的两地医保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连续参保年限。如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转入,但其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连续参保年限。

  2、三个月时效内的:申请人的两地医保参保年限合并计算,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府[180]号)文的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有效连续参保年限。

  3、在深圳市新就业的人员请尽快办理转入医疗保险关系手续,如果没有及时转入,将会影响在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待遇。

  4、两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如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有重复部分,连续参保年限以在深圳缴纳的年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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