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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停车位将增至百万个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3月23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本地宝深圳讯 针对我市停车位紧张问题,规划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正依据《深圳市停车政策研究及停车改善规划》采取一系列政策与措施,确保2010年停车位增至100万个。

    据有关数据显示,深圳新车的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着。尤其近两三年来,深圳每年的机动车数量都保持着接近20%的增长速度,导致停车位的严重不足和大量违章停车的存在。

    目前,造成我市停车位的不足原因除了深圳土地资源稀缺外,还在于缺乏多元化投资建设停车场的引导政策,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有关规划专家指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缺乏停车位合法买卖政策,未形成停车位出让转让的市场化机制,停车场建设回报周期过长,开发商对于建设停车场的积极性较差。二是缺乏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停车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的优惠政策。停车场建设一次性资金投入大,需要政府在停车场土地批租和征用、融资贷款、税收等方面制订明确的优惠办法,以提高投资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市规划局表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应符合城市交通发展策略,并与城市交通发展相协调,应从城市交通大系统的角度考虑停车场的设置,并把它作为一种交通需求管理和交通调控的有效手段。对此,市规划局将执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深圳市停车政策研究及停车改善规划》,即到2010年全市停车位达到100万个左右,基本满足小汽车的停车需求,其中居住地停车位约70万个,工作地和公共停车位约30万个。

    规划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根据不同区域的公交发达程度和道路网容量,对居住地、工作地和公共停车采取不同的供应政策。规划将我市停车供应的区域分为三类:一类区域为停车严格控制区,为特区内的主要商业办公核心区和特区内轨道站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区域;二类区域为停车一般控制区,为特区内除一类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和特区外轨道站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三类区域为全市范围内余下的所有区域。

    同时,此前修订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提高了停车标准,并首次将公园、文化、卫生、教育设施停车位标准列入规划。按照该标准,我市各类建筑的停车位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单元式住宅的停车位指标,由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5~0.6个停车位提高到0.6~1.0个车位,且要求小户型取低值、大户型取高值,以适应当前住宅发展趋势。独立式住宅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车位指标为1.0。

    《深圳市停车政策研究及停车改善规划》提出,我市将根据严格停车管理和大力推动停车位市场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分期实施规划、建设、管理、收费四大相关政策。其中,2006~2009年间一系列措施将逐步实施。

    规划专家表示,2006~2009年间,如果按照预测的房产开发规模,通过建筑物配建可新增停车位约27万~33万个,通过登记核实占用空地停车可增加停车位约23.8万~27.8万个,通过继续推动停车热点片区的挖潜改造可增加停车位约3万~5万个,预计到2010年全市停车位将达94.2万~106.8万个,可以基本满足小汽车的停车需求(董超文 实习生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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