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资讯快递 > 关注民生 > 租房入住仅一月用水竟达57吨 谁为此买单?首页

租房入住仅一月用水竟达57吨 谁为此买单?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1月16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经查是马桶漏水所致,律师指出房东应确保出租屋内设施适用

    报料人:杨先生

    报料内容:一月用水57吨

    报料奖:150元

    前日,租住在龙岗区平湖街道某农民房的杨先生,收到了保安送来的水电费缴费通知单,一看费用竟达400多元,光是用水就有57吨。“以前租房一个人也就用2吨水,这次怎么可能这么多?”再一查,原来是马桶本身就漏水。但是房东认为杨先生作为租户,应该为租住期间发生的水电费负责。律师指出,作为房东应当保证其出租屋内的设施适合合同约定的用途,并提醒房客签订租房合约时务必仔细,避免其中的不合理条款。

    租客:一月用水竟达57吨

    杨先生4人是去年12月才搬进这套三房一厅住宅的,住了一个多月相安无事。直到前天晚上,保安送来水电费缴费通知单才让他们吓了一跳。原来,通知单上的款项竟有400多元。“这大冷天也不用空调怎么会这么贵?”杨先生仔细一看,才发现是水费特别高。通知单显示,12月他们4个人一共用了57吨自来水,按照每吨4元钱计算,这笔钱就有200多元。

    “我们以前也租过房子,人均用水也就是一两吨。特别是最近,天气这么冷,用水本来就少,我们白天都在外面上班,也不做饭,也就是晚上冲冲凉、平时洗洗衣服,怎么会用这么多水?”用水量是正常情况的10倍,杨先生等人十分不解,便和保安一起查找原因。

    经过检查,他们发现是洗手间马桶里面有一处漏水。但这个漏水处十分不明显,既听不到声音,也看不到水面明显的变化,仔细观察,才能发现有细微的波纹。

    房东:租户应该自行负责

    找到了水费特别高的原因,杨先生立刻找来了房东刘先生。杨先生认为,房间的设施既然是房东提供的,他就有义务保证其安全完整、功能正常。出现这么高的水费,多半都是马桶漏水所致。所以,房东至少应该承担一部分水费。他提出,房东和自己对200多元水费各承担一半,但他的提议遭到了房东的拒绝。

    房东刘先生认为,房屋既然已经交由杨先生租住,其租住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自然应当由租客自行负责。

    看到房东态度坚决,并以停水电相要挟,杨先生等人只好凑足了上月的水电费交了上去。但是几人越想越生气,便决定1500元的押金也不要了,要立刻搬出来。但是房东说,这个月的水电费还没交,必须交了这个月的水电费才可以搬家。

    “我们这么多押金都不要了,还抵不了你十天的水电费?”想到当初签订了一份房东提供的“租房协议”,杨先生赶紧找出来查看,可是他发现上面只有诸如“如有损坏房间设施,须照价赔偿”、“租满一年后,押金方可退还”等条款,竟然没有一条有利于自己的。

    律师:房东应保证出租物适用

    房屋设施出现问题产生的费用都需要租客承担吗?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周排元律师。周律师指出,如果杨先生能够证明马桶是其入住前已出现裂缝,或者能够证明马桶是不合格产品或者超过使用年限导致老化等,依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和《合同法》关于出租方应当保证出租物适合合同约定的用途的规定,即可不承担责任;而且,如果出租物的设施质量不合格,有可能危害承租方健康或者安全的,承租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甲醛超标,电路老化漏电等情况)。

    另外,周律师提醒,租房时大家应该认真阅读房东提供的合同,仔细审查里面是否有不公平的条款;一旦发现有这样的条款,应该及时向房东提出并协商解决。条件允许的话,最好采用深圳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上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这样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有利于保护房客的合法权益。(记者 方胜)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返回160首页

本地搜索

搜索:
右侧展示广告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修复IE--深圳160黄页信息--深圳企业信用查询--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友情链接
深圳160信息网 版权所有©2000-2009 sz160.com 粤B2-200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