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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6条轨道线路建设全面提速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11月23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阳光”洒遍拆迁工程

    地铁3号线龙岗段“阳光拆迁”已完成总拆迁量的95.7%

    作为全省首条跑在“地上”的地铁,地铁3号线建设工程不仅关系到龙岗交通

    现代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还直接关系到我市能否成功举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实现市政府对世界的庄严承诺。而为了建设好这条“地上”的地铁,沿线的拆迁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据统计,地铁3号线工程沿线共需拆迁建筑物2491栋,总建筑面积812253.05平方米。

    龙岗区委区政府把地铁3号线龙岗段拆迁工作作为头号工程、民心工程,由区领导挂帅,成立指挥机构,举全区之力抓好工程拆迁,使之成为“阳光拆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为地铁3号线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据该区拆迁办初步估算,截至11月15日,地铁3号线龙岗段拆迁已签约801683.19平方米,签约率达到98.7%,已经完成拆迁777461.79平方米,占总拆迁量的95.7%。

    新举措推动拆迁顺利进行

    在拆迁前期工作中,面对没有现成的补偿标准和办法的局面,龙岗区首次探索研究以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的新尝试。该区依照相关拆迁政策法规,针对沿线40多种不同类型的待拆建筑物,引进专家决策机制,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组织拟定了《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拆迁评估操作手册》、《市场价格指导意见》。经市、区政府审批,上述办法成为此次房屋拆迁政策的主要依据。

    该补偿办法针对房屋拆迁的主要难点提出了新构想和新举措,具有新的特点:一是在补偿的标准上,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补偿;二是在补偿的方式上,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补偿相结合,以货币补偿为主;三是在补偿价格上,按同类房地产市场价实施评估补偿;四是对违法建筑按历史遗留问题区别对待,进行处理后给予一定的补偿;五是对符合“一户一栋”的房产给予特殊安置补偿优惠政策;六是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解决外迁户的居住条件,给予100平方米的安置房认购指标;七是对原农村集体房地产给予收一补一的土地安置补偿;八是对房屋擅改为商业用途的,除对主体建筑给予补偿外,对商业经营性损失另给予适当补偿。

    另外,龙岗区还研究制定了《房屋拆迁产权确认办法》、《擅改商业用途房屋确认指导意见》、《华侨、港澳台同胞拆迁补偿指导意见》等,从而有效规范了技术操作要求,有利于拆迁评估补偿既坚持政策性,又具可操作性。

    绩效评估全程督查

    为确保拆迁完工期限不后延,龙岗区积极创新重大工程监督模式,对拆迁工作实行全程绩效评估,与沿线各街道及各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同时,为明确拆迁目标、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督查督办体系,该区监察局、督查室全程跟进督办倒查拆迁进度,实行责任问责制,强化刚性约束力。对拆迁进度缓慢的街道,出示黄牌警告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对二次督办仍未落实的,移交监察部门进行问责,问责情况记入相关责任人档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龙岗区委区政府提出“阳光拆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在制定本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时,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考虑国家、集体、拆迁户三者的利益,最大限度让利于民,使补偿政策公平、公开、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在开展拆迁工作的过程中,实行专家队伍技术监管、行政职能部门纪律监察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并重,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改以往事后监察、审计的做法为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加强对包括资金、质量、进度在内的行政监察力度,从而确保坚持依法拆迁、公平补偿原则,充分保障拆迁户利益,不让“老实人”吃亏,共同打造“阳光拆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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