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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价价目表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6月4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深 圳 市 电 价 价 目 表

(从200681抄见电量起执行)

说明:

    1、本价目表依据粤价[2006]145号文《关于调整我省销售电价的通知》制定,自200681(按抄见电量)起执行。本次电价调整工业、商业服务业、其他类用电价格均加价3.2/千瓦时,蓄冰空调用电亦同量加价,其谷期电价为0.2606/千瓦时。

2、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一律按居民住宅或非工业、普通工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

3、峰谷电价的实施范围:深圳市的工业用电、101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服务业)用电、101千伏安及以上的其他类别用电。峰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90011301400163019002100)、平时段(70090011301400163019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4、酒吧、网吧、歌舞厅、卡拉OK、桑拿按摩、足浴美容美发、娱乐城等商业(服务业)类中的娱乐业不实行峰谷电价,按商业类平段电价执行。银行等金融业用电户执行商业(服务业)类电价。

5、力率调整电费按原水电部(83)水电财字215号文执行。

6、继续执行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六个高耗能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

      点击查看:深圳最新电价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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